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更上一层楼
2019-12-11 11:14:43   来源:光明网   评论:0 点击: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规划期很快就要结束了。在这期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社会诚信意识普遍提高,失信行为受到了震慑。守信一路畅通,失信处处受限,失信必须付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规划期很快就要结束了。在这期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社会诚信意识普遍提高,失信行为受到了震慑。“守信一路畅通,失信处处受限”,“失信必须付出成本”,这些已经在社会上得到广泛宣传。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公开取得初步成效,信用报告在社会上开始广泛应用。社会信用环境正在开始改善,社会信用秩序与信用规则正在逐步建立。应该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1.0时期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完成了历史使命。2020年即将到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即将迈入新阶段,进入2.0时代。新阶段、新起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方向和目标应该是什么呢?我认为,回答这个问题应该基于以下四个方面的认识。
 
信用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新要素
 
确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方向和目标必须遵循信用活动的基本规律和市场大势,符合社会发展趋势。
 
信用与房子一样,是能够带来价值的价值,是我们的财富,是我们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资本。只不过,信用与房子作为资本,其存在形态和价值决定机制不同。信用资本形态是抽象的,信用资本的价值是由社会信任关系决定和赋予的。对于房子,如何拿地开发、登记过户、定价交易、宏观调控,我们从改革开放初期对房地产活动特点与市场规律基本不懂到逐渐建立起一套管理体系,历经风雨,坎坷40年。同样,对于信用资本,我们更加陌生,并且还没有意识到要寻找和建立起一套管理体系。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0阶段在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方面,已经取得了初步成就,主要是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很多部门和省市在这个方面做得很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很多部委、地方的信用信息平台已基本完成初期建设,以此为基础,对失信行为的惩戒产生了很好的震慑性作用,“失信将受到限制”成为社会普遍认知。但是,这只是信用建设的初级阶段,信息平台搭建起来了,信息记录了,然后呢?记录信息的目的是什么呢?惩戒不良的目的是什么呢?我们把这些信息记录、整合、共享、公开以后干什么?我认为,让信用真正成为资本的一部分,像房子一样可以换来应有的价值,这是2.0阶段的工作重点,现在就应该谋划。如果2.0阶段还是信用信息整合和失信威慑,那我们的信用建设基本上还是原地踏步。未来信用建设的重点应该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资源配置方式,目标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和谐互信的社会治理与营商环境。
 
信用是获得信任的资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仅仅是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而是要让所有的人凭着自己的信用获得社会资源和发展机会,信用好的人资源和机会就多,信用不好的人就不能获得稀缺的资源和难得的机会。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阶段的主要目标应该是建立一套能够客观合理记录和报告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多元评估与量化市场主体信用价值、社会各界自主按市场主体信用价值高低公平分配社会资源的管理体系。通过这套管理体系进一步实现守信者可以获得更多的资源与机会,获得更好的发展;失信者受到限制与约束,但可以通过信用修复找回信任,逐渐重新积累信用资本。每个市场主体都自觉维护自己的信用资本价值,维护社会信任关系,整个社会崇尚信用并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良好环境。
 
这套管理体系应该包括什么呢?一切能够带来价值的资本价值都可以转化为可交易的资产价值,这套管理体系的内容可参照资产管理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阶段的重点任务是建设五个子体系。第一是信用资产所有权的确立与确认体系。这是进入市场的第一步,是合理合法进行交易的基础和起点,如果所有权是混乱的、不清晰的,那么交易一定也是混乱的,甚至可能会是掠夺的、侵害的。第二是登记、记录与报告体系。有清晰的产权,同时还必须有明确、严格的登记、备案、记录、报告流程及管理办法,以使得所有信息能够被公正、客观、如实记录和报告以及合理查询。第三是公开公平的市场定价体系。根据所有权和相关历史记录以及各种登记信息与报告,可以对该信用资产进行定价与估值。定价与估值可能是多元化、多层次、多维度的,也可能是单一的,取决于供给与需求的状况以及具体的管理政策。第四是交易和流通体系。应该让信用资产能在市场上顺利进行交易和流通,实现它的价值,资产变现是很重要的一步,关键的一跃。第五是市场退出机制。信用资产应该可以按照所有者的意愿自由退出市场,这一点也很重要,一个健康合理的资产管理体系,其资产的所有者应该可以自主、自由地支配其资产的状态,决定其资产是否进行交易,可以决定、维护和处置自己的资产,就像房子,房主不想卖的时候,别人能把这个房子的信息拿来挂在网上吗?能把房子卖掉吗?信用也是一样的。但是现在,我们的信用及信息的所有权、登记与记录、定价与评估、信用价值变现、信用资产维护与处置等一套管理制度与系列子体系都还没有建立起来。
 
信用是资本,是社会关系与经济交易活动的综合价值体现。社会越进步、越发达,人们信用意识越强,对信用的追求越清晰,越有明确的信用价值取向。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人民越来越富裕,精神文明越来越进步,信用交易规模也越来越扩大,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当代人们共同的追求,人们强烈期望建立良好的社会互信关系,期望有信用就有价值就能获得。
 
在传统经济条件下,人们拥有设备、厂房、资金等,才能开展生产、达成交易、获得经济利润。具有实物资本是人们参与经济交易和社会资源配置的必备前提条件,否则就将“出局”。银行发放贷款、商务合作、采购与招投标等最主要就是看实力,看资金、财务、实物资产规模等,只要是规模大、业绩多,就容易获得贷款与合作,就容易或得各种资源与发展机会。
 
社会发展了,现在不同了。信用已成为新标准、新要求、新要素。供应商采货、银行放贷、商务洽谈、招投标等,都非常看重信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记录名单的企业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无论企业规模多大、业绩多好,信用不好是不行的。项目资源、资金资源、合作机会都开始向信用好的企业倾斜,具有良好的基础素质诚信度、社会活动合规度和经济活动践约度,才能真正拥有信用资本,才能获得信任,才能参与资源配置。
 
在现代信用经济中,社会与市场既按传统的真实资本配置资源,又按信用资本配置资源。信用已经成为一种生产生活要素,与房子、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等共同参与社会资源配置。人们凭借自身积累的信用资本,也可以完成借贷融资、生产销售等经济活动,获取相应的经济利润;可以就业与社交、享受“信易游”、“信易医”等先享后付服务,可以获得更多的便利与机会。以前必须靠实物与金钱,现在可以靠信用。信用作为新的资源配置的要素,使社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与普惠。
 
信用资本是每个市场主体都拥有的,不能继承、不能转赠,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要靠自己用一生时间一点一滴积累,这是信用资本与实物资本最大的不同,是信用资本的基本特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阶段要遵循信用的基本特征,创新社会治理与信用监管,培育市场,让每一个市场主体都能积累和提升自己的信用资本,并以此公开、公平地参与社会资源分配,“不以出身论英雄”,不用“拼爹”,让经济更有活力,让社会发展更公平。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正在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文化,信用正在从道德理念转化为有价值的资本,信用产业链正在形成。信用从文化到商品、从定价到流通,新的信用经济运行与创新的社会治理等新规则正在孕育。进一步深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扩大内需的重要前提,是促进社会互信、减少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
 
实践中的很多事例已经让我们看到,拥有信用资本才能获得认可,才有交往机会,才能达成交易与合作。拥有信用资本越多,表明该主体获得社会认可的程度越高。在很多情况下,社会各界会用各种办法对信用资本进行评价,实际上就是要确定资格及程度,实质是以信用资本的高低作为门槛或条件,确定某种资质或机会或授信额度等。作为资源配置的新依据,信用资本比实物资本来得更直接,有时甚至可以一票否决。没有信用,就没有一切。信用资本丰富和扩大了社会资源配置领域与手段,弥补和调节了仅以实物资本配置资源的不足与不均衡。
 
信用资本由三维构成,信用建设需社会共治
 
信用资本是由诚信度、合规度、践约度三维构成的。
 
诚信度是信用主体获得社会公众信任的基础资本,表现为信用主体的基本诚信素质,涉及信用主体的道德文化理念、精神素养、意愿、能力及行为,体现的是信用主体的信用价值取向,社会上的一些诚信评价活动就属于诚信度评价这个范畴。
 
合规度是信用主体获得管理者信任的社会资本,表现为信用主体在社会活动中遵守行政管理规定、行业规则、民间惯例、内部管理规定的意愿、能力与行为结果,涉及信用主体的一般社会活动,体现的是信用主体在社会活动中的信用价值取向与信用责任。
 
践约度是获得交易对手信任的经济资本,表现为信用主体在信用交易活动中遵守交易规则的能力,主要是成交能力与履约能力,涉及信用主体的经济活动,体现的是信用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信用价值取向与信用责任。
 
信用资本构成涉及到信用主体基本素质形成的诚信度、在社会活动中记录形成的合规度、在经济交易活动中记录形成的践约度。因此,信用资本的全面评价应该由社会各方共同完成,包括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媒体、交易对手与合作者、所在单位与同事以及社区与邻里等。信用资本的全面评价由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完成,信用资本的全面提升也是通过全社会智能化共建而提升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智慧社会。在智慧社会中,要综合全面、科学客观地评价信用资本,按照信用资本配置资源,真正实现有信用的人有信用价值,并且能够凭信用价值去获得社会资源与发展机会,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撑,需要信息系统,需要数据体系,需要网络,当然也需要法律与制度。智慧社会的协同共建、智慧社会建设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融合,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阶段应该完成的。我们现在就应该开始研究与探讨社会信用体系如何与智慧社会共建共荣,既能各自发挥作用,又能形成一盘棋,打出强有力的组合拳,共同推进整个社会治理体系进步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阶段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不仅仅要基于1.0阶段已有内容深入发展,更应该和我们国家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形势结合,融入社会与经济发展战略总目标,和我们国家整个战略布局以及“十四五”规划的要求结合,不仅仅局限于当前这个信用建设的范围,要基于整个社会发展的大范围。这就要求我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2.0阶段要更加创新,思路更加开阔,内容更加丰富。
 
信用资本需要监管与宏观调控
 
信用是资本,每个资本拥有者都希望自己的资本价值最大化。企业、个人等信用主体同样会希望自己所拥有的信用资本价值最大化,这与社会能够接受的信用资本总量有限之间永远存在矛盾。由信用主体驱动的信用资本规模无限扩张,而社会资源配置可承受的信用资本规模并非无限扩张的,有一个合理的平衡区间。超越了这个平衡区间,社会资源配置就会出现泡沫、信用资本高估、信用泛滥无度,就会存在信用危机的隐患。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就容易造成信用主体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导致信用资本总规模超越社会可承受的最高限。
 
信用资本的有效利用与合理配置需要信用监管体系与市场机制共同作用。深刻理解信用的本质,认识到信用是资本,遵循资本的活动规律,把信用建设的重心调整到按经济规律来建设与管理,并纳入宏观经济调控范畴,这点非常重要,关系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前期成果的巩固与未来发展的突破及前景空间。
 
信用资本是需要社会管理与宏观调控的,对信用资本的管理和调控就像对房地产一样,要在社会发展公平与资源配置效率之间达到平衡。企业和个人都希望自己信用资本最大化,所以可能拼命刷信用,但实际上社会授信部门和政府资源配置能够提供的资源是有限的,政府的项目就那么多,银行的借贷资金就那么多。供给和需求永远是在矛盾中的,并不断解决、不断进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信用管理的理想状态就是在供给和需求之间形成优化和平衡。
 
我们正处在一个社会发展方式转变的过渡期,这个过渡就是从市场经济到信用经济过渡,从按实物资本配置资源向按信用资本配置资源过渡,从近亲血缘家族互信向整个社会互信过渡。按信用资本配置资源,尤其需要整个社会互信,因为实物资本看得见、摸得着,互信关系可以低一点,但是当整个社会都进入到信用经济时代,凭信用进行交易、交往的时候,社会互信关系必须高。高层级的社会互信关系的建立和维护需要高层级的社会信用体系,需要社会有一套完整的监管体系支撑与管理,需要全社会协同发挥信用资本作用并对其进行宏观调控。
 
当下,我们已全面走向国际、走向世界,遇到的社会互信要求更高,更加挑剔,有些时候甚至是苛刻,其中,从我们自身的原因看,是因为我们现有的互信关系层级太低了,我们还没有建立起符合我们中国梦、强国梦的社会互信关系,尚处于近亲血缘家族互信阶段;还没有建立起具有普世信用价值观的互信评价机制与管理机制;还没有形成让国际社会认同的社会互信环境。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阶段的重点任务之一应该是创建信用资本监管与宏观调控机制。这个机制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监管制度、技术要求、数据支持、市场与产业发展政策、法律体系等,以此推动市场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全面助力我们的社会突破近亲血缘家族互信阶段,提升整个社会互信层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阶段的信用资本监管与宏观调控机制建设实质是供给侧改革,作用与意义就是通过提升整个社会互信层次,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信用风险,节约社会资源,提高效率,激发与释放经济活力。
 
信用资本价值实现需要市场与公共服务体系
 
2019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提振市场信心,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当前,我国经济结构中存在着大量的创新创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轻资产的小微企业,有较高比例的普通工薪阶层及中低收入人群,他们在以实物资本为核心配置资源的传统经济体系下,很难获得信贷、商务贸易合作、政府项目机会等。现代信用经济是以信用为本、以人为本、不以物取人的新的经济发展阶段。通过信用资本价值的建立和实现可以有效激发更多微观主体的活力,特别是那些有信用、重视信用、轻资产的小微企业和普通大众,可以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提振市场信心。
 
资本价值的实现需要完整、稳定、成熟的市场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来支撑,信用资本同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0阶段通过信用信息归集以及约束和惩戒,对企业和个人来说,已经开始感受到了信用管理的作用,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逐渐开始重视自身信用,希望能够维护、提升并实现信用资本价值。但是,很多企业和个人并不知到该如何去做。政府和市场应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这类公共服务与专业化的市场服务,助力他们建立、积累、管理自己的信用资本,并凭借信用资本获得资源配置,实现自身的信用价值。
 
无论是公共的还是市场化的,信用资本价值的实现需要五大类信用服务及其机构 :征信、评级等外部约束类信用服务机构;咨询辅导、信用修复、教育培训等内生助力类信用服务机构;提供软硬件产品与服务的信用基础设施服务机构;提供信用风险管理类的第三方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包括融资授信等信用资产交易流通机构、信用交易所和服务中心等市场登记与运维及管理机构;提供与信用监管相关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专业机构。这些机构,有的助力信用主体内生诚信意愿的形成,提高其诚信度,从而提升现有信用资本价值,提升获得社会信任的能力;有的可以辅导信用主体更好地遵从社会规则以及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各种规定,提高其合规度;有的可以帮助信用主体更有效果地与合作者建立信用关系,合理安排资金与生产经营活动,以很好地遵守合同与契约,实现较高的践约度。
 
上述各种各样的现代信用服务机构充分发展,才能形成现代信用服务产业链。有成熟稳定的信用服务产业链与信用交易市场才能够支撑信用资本价值的确立和实现,才能够真正建立起整个社会以信用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才能够真正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信用资本价值实现需要市场与公共服务体系。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阶段的重点工程之一应该是构建信用资本价值实现所需要的市场与公共服务体系,重中之重是公共服务体系。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供给侧改革的关键是“放管服”,把权力归还给人民,高效服务整个市场。应该按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与“放管服”结合,创新构建公共服务体系,以数据化、现代化、智能化、多元化为努力方向,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化、高效化、定制化、人性化的优质公共产品与服务,这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带给社会公众的新福利。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布局是高质量发展,要培育新动能、创新产业、出新产品,要有能带动新增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新的形势和战略布局要求推出新的管理制度,在老的管理制度下很难创造出新业态,因为在创新产品和模式的过程中会挑战和触及原有的政策。信用资本的市场服务体系是可以自然生长的,市场是有内在动力的,监管政策只需顺势而为、引导和约束,使其规范和健康发展。信用资本的公共服务体系是需要政府和职能部门创建的,需要统筹规划与布局。构建新型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及其公共服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阶段的难点。从现在开始,制定新规划,从上到下,从政府到企业,从信用示范城市到各个城市,群策群力,攻克难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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