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1-07-05 11:54:15   来源:人民网   评论:0 点击: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广西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工作,6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条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广西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工作,6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分七章,即总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监管、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与发展、法律责任、附则,共六十四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政府及其部门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都要相应承担责任义务,人人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同时,针对社会信用信息的“应归不归”和“无序归集”“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等问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也作出了详细规定。例如,《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自治区应当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汇集社会信用信息,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信用管理,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相关业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对于信用监管机制和奖惩机制,《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衔接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奖惩和修复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确定了奖惩原则,细化了奖惩措施清单,明确失信行为认定依据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设列领域、认定标准、列入程序等。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有望于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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