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出手整治信用卡乱象: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还贷、投资等领域
2021-12-17 13:04:04   来源:新民晚报   评论:0 点击:

为规范信用卡业务经营行为,提升信用卡服务质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自12月16日起向社会征求意见。银保监
为规范信用卡业务经营行为,提升信用卡服务质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自12月16日起向社会征求意见。
 
银保监会称,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在便利群众支付和日常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一时期部分银行信用卡业务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等行为。
 
记者了解到,《通知》共八章,三十七条,包括强化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严格规范发卡营销行为、严格授信管理和风险管控、严格管控资金流向、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严格合作机构管理、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等。
 
《通知》要求银行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卡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不得新增发卡。未来银保监会还将动态调降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标准,不断督促行业将睡眠卡比例降至更低水平。此外,《通知》还列示了默认勾选同意、强制捆绑销售等营销禁止行为,并明确规定未经银行内部统一资格认定,任何人员不得从事该机构信用卡发卡营销活动。
 
在授信管理方面,《通知》要求银行应当合理设置单一客户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并纳入该客户在本机构的所有授信额度内实施统一管理。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实施严格审慎的信用卡授信额度动态管理。强化信用卡风险模型管理,不得将风险模型管理职责外包。
 
《通知》还要求分期业务应当设置事前独立申请、审批等环节,不得与其他信用卡业务合同(协议)混同或捆绑签订。不得对已办理分期的资金余额再次办理分期,监管规定的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除外。银行应当明确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5年。客户确需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还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得超过2年。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准确监测和管控信用卡资金实际用途。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投资等领域,严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领域。并加强套现、盗刷等异常用卡行为的监测分析,持续优化交易监测规则,提升预警能力,持续有效防控各类欺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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