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建立“1+N”信用监管制度体系
2021-07-20 12:02:46   来源:辽宁日报   评论:0 点击:

7月19日,记者从鞍山市发改委获悉,作为东北地区唯一的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鞍山市通过建立信用监管新制度体系、依靠信用平台大数据赋能、加强信用信息应用等措施,扎实推进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
7月19日,记者从鞍山市发改委获悉,作为东北地区唯一的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鞍山市通过建立信用监管新制度体系、依靠信用平台大数据赋能、加强信用信息应用等措施,扎实推进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的全国城市信用状况名单中,鞍山市排名位居全国地级城市第七名,成为东北地区唯一进入前十名的地级城市。
 
  鞍山市建起“1+N”信用监管制度体系。鞍山市印发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构架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的顶层设计。同时,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以“明确监管对象范围、明确信用分级分类的依据和标准、明确不同等级对应的监管措施”为原则,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等领域纷纷出台相关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方案50余个。一个总体构架方案、超过50个的子工作方案,为全市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监管提供了较完善的制度保障。
 
  与此同时,鞍山市积极打通数据共享壁垒,用大数据赋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市通过制度手段和技术手段积极破解数据归集的阻滞问题,实现了鞍山信用综合应用平台与政务资源共享平台、“互联网+监管”等系统以及三大通信运营商、邮政管理机构、金融机构、供电、燃气公司等单位的信用数据对接。截至目前,鞍山市累计归集有效涉企信用数据1.02亿条,涵盖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信息,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精准实施提供了强大的数据支撑。
 
  在此基础上,鞍山市不断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全市对严重失信者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并指导轻微失信企业尽快完成信用修复。同时,为守信企业提供政务性、市场性便利化措施,采取“无事不扰”的监管模式,实施多领域“信易+”应用,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截至目前,全市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领域超过50个,“信易贷”累计发放贷款超过3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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