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重磅新规:《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出台,支付机构迎来“优胜劣汰”大
2026-01-09 08:58:24   来源:支点创见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完善差异化监管措施,更好分配监管资源,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定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完善差异化监管措施,更好分配监管资源,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
 
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定期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包括公司治理、业务规范、备付金管理、用户权益保护、系统安全、反洗钱措施、稳健经营性等七个模块。支付机构分类评级每年进行一次,评价期为前一年度。
 
关于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模块分值设置,评分满分为100分,各评级模块的分值如下:公司治理(10分)、业务规范(25分)、备付金管理(10分)、用户权益保护(10分)、系统安全(15分)、反洗钱措施(15分)、经营稳健性(15分)。
 
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为A(AAA、AA、A)、B(BBB、BB、B) 、C(CCC、CC、C)、D、E,共5类11级。
 
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是衡量支付机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的重要依据。
 
A类机构:评级结果整体优异,经营规范,无违规情节或违规情节轻微,风险防控能力强。
 
B类机构:评级结果整体良好,经营较规范,违规情节较轻,风险防控能力较强。
 
C类机构:评级结果整体一般,违规情节一般,风险防控能力一般。
 
D类机构:评级结果整体较差,违规情节较重,风险防控能力较弱。
 
E类机构:评级结果整体差或存在直接被评定为E类的情形。经营中存在严重违规情节,风险防控能力弱。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监管重点,制定监管计划及措施,进行差异化监管:
 
(一)对A类机构,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不采取特别的监管措施。
 
(二)对B类机构,除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还应当进行监管谈话,每年至少约谈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以及董事长和总经理一次,直至整改结束。
 
(三)对C类机构,除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还应当提高监管谈话频次,每半年至少约谈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以及董事长和总经理一次,直至整改结束。同时,视整改情况将其列为下一年度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对象。
 
(四)对D类机构,除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每半年至少约谈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以及董事长和总经理一次,直至整改结束外,还应当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1.将其列为下一年度执法检查“双随机”重点抽查对象;
 
2.列入日常非现场监管重点关注对象,强化备付金存放与使用、支付业务合规性等方面监管;
 
3.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通报风险情况,在自律检查、外包机构管理等方面强化约束;
 
4.向清算机构通报风险情况,加强备付金出入金管理及支付交易监测。
 
(五)对E类机构,除采取对D类机构的监管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1.根据有权机关提供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研判,对存在重大涉案线索的支付机构,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2.加大日常非现场监管力度,要求定期书面报送整改进展,直至整改完成。
 
对于C类、D类、E类支付机构,若本年度内已经开展过执法检查且完成整改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实际监管需要,决定下一年度是否对其开展执法检查。
 
《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支付行业监管体系持续完善的重要一步,体现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进入精细化分类阶段,大幅提升监管效率和针对性,让监管资源向重点领域倾斜,同时,分类评级的常态化开展也将推动合规理念深度融入支付机构经营全流程,倒逼支付行业整体提升公司治理、技术安全和服务水平。
 
未来,支付机构需要在分类评级管理办法指引下,强化自身各方面的合规发展,有利于支付机构长期稳健发展,同时,提升监管效率,让支付行业发展越来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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