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足异地套路贷 龙江银行游走红线边缘
2021-06-25 14:05:08   来源:北京商报   评论:0 点击:

作为一家总部位于东北地区的商业银行,龙江银行的身影却在异地出现了。近日,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地处宁波、贵阳、广东等地的多位用户在应聘外卖骑手时,被引至第三方平台申请分期购车贷款,并落入高额还款陷
作为一家总部位于东北地区的商业银行,龙江银行的身影却在异地出现了。近日,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地处宁波、贵阳、广东等地的多位用户在应聘外卖骑手时,被引至第三方平台申请分期购车贷款,并落入高额还款陷阱,而背后的放款银行均为龙江银行。这令人生疑,毕竟对于地方银行互联网异地放贷,监管的约束越来越严格,新禁令也日益逼近,而龙江银行更是未向借款者明示借款合同、利率等信息,此番游走在“红线”边缘的展业方式风险不小。
 
身披“隐形衣”异地放贷
 
王正伟(化名)是一名地道的四川人,不久前他到宁波想谋求一份工作,想做兼职外卖骑手,但由于没有跑外卖的电动车,王正伟在招聘网站中介的“鼓动”下,通过关注“首付宝”微信公众号下载“小兔快跑App”这一渠道获得了一笔购车贷款。
 
“买车原价是3580元,贷款金额却为5300元。”王正伟回忆称:“借款之后才知道放款方是龙江银行,在咨询的时候,龙江银行表示我的总还款金额是5300元,但没有提电动车的原售价3580元。”
 
另一位兼职骑手曹磊(化名)也同样因为买电动车在龙江银行借了一笔贷款,他向北京商报记者描述称:“车子的实际价格也就在2500元左右,但却需要还款5500元,刚开始借款的时候没有合同,收到短信才知道放款机构是龙江银行。没有人告诉我什么时候要还款,我也不知道还款金额,现在已经出现逾期,逾期利息27元。”
 
为了怕再产生逾期利息,虽然心有疑虑他也只能选择还款,“美团的兼职也不做了,我已经把分期购的电动车卖掉了,用来还款,感觉自己被坑了”。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多位外卖骑手遇到了类似情况,他们都是通过“首付宝”下载“小兔快跑App”向龙江银行进行了贷款操作。这些外卖骑手主要分布在宁波、贵阳、广州等地。
 
从公开信息来看,“首付宝”是深圳首付宝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相关产品,“小兔快跑App”是首付宝提供的服务平台。龙江银行于2009年12月25日正式对外挂牌营业,是在原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牡丹江市商业银行、大庆市商业银行和七台河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合并重组而设立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总行位于哈尔滨市。
 
一家地处东北的地方性银行和深圳的平台合作向多地用户进行异地放贷,这不免让人感到疑惑。“首付宝”和龙江银行是什么关系?北京商报记者致电龙江银行方面进行咨询,该行客服人员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称,“龙江银行和‘首付宝’存在合作关系,合作方式为我行放款给‘首付宝’平台”。
 
当北京商报记者咨询龙江银行为何存在异地放贷问题时,上述客服人员直言:“这只是龙江银行平台和‘首付宝’平台之间的合作,不存在问题,龙江银行主要为放款方,其他的问题还是由平台负责。”
 
“看不见”的年化利率
 
“当时没有看到任何纸质合同,也没有电子合同,只是收到了一个类似欠条的纸质内容,写了贷款金额、姓名,也不知道贷款利率等情况,在收到还款短信时才发现放款的银行是龙江银行。”王正伟回忆称。
 
也有多名投诉者表示,在分期贷款购车的时候没有签合同,没有收到发票,也没有收到合格证等信息。
 
这明显与监管要求相悖,从银保监会去年7月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条款来看,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应在借款合同和产品要素说明界面等相关页面中,以醒目方式向借款人充分披露合作类产品的贷款主体、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还本付息安排、逾期清收、咨询投诉渠道、违约责任等信息。
 
未向借款人明示电子合同、不展示实际年利率,龙江银行作何解释?对此,龙江银行客服人员回应称,“龙江银行主要放款给平台,具体的业务由平台决定,请和平台进行沟通”。
 
那么“首付宝”平台对此的回应又是什么?北京商报记者致电“首付宝”相关人员进行采访,该公司人士拒绝接受采访,并表示:“有事和客服联系。”记者随后致电该平台客服进行询问,客服人员表示:“涉及还款之类的任何问题需要客户本人进行询问。”
 
根据投诉人的爆料,“首付宝”客服人员对此事闭口不谈,并直言,“这和合同没有任何关系,就是车行或者面试的人力资源人士给应聘人建议通过‘首付宝’平台办理分期,向龙江银行贷款的过程”。给出上述回答后,该客服还催促投诉人快速还款。
 
一位银行业观察人士分析认为,从行业规范发展和消费者保护角度,商业银行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放贷,利息等方面均有明确规范;招聘中介、商家、银行与互联网平台根据不同业务均要有明确的业务边界,确保消费者知情、自愿,避免潜在纠纷,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金融专家苏筱芮表示,从投诉人表述的内容来看,龙江银行显然未遵循地方法人的相关经营规定,在合规性、经营稳健性方面存在缺漏。
 
禁令“大限”将至
 
作为一家总部位于东北地区的地方性商业银行,龙江银行近年来业绩上下波动幅度明显,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实现净利润13.97亿元、16.09亿元、15.03亿元。
 
2020年,龙江银行盈利能力出现大幅下滑,报告期内,该行实现净利润9.47亿元,同比下降36.99%。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0年末,龙江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4.23亿元,较年初增加3.92亿元,不良贷款率2.19%,较上年末增加0.14个百分点,这一水平高于同期全国商业银行1.92%的不良率水平,也高于同期城商行1.81%的不良率数据。
 
除了业绩不佳外,屡遭投诉、频频被罚也成为龙江银行的痛点,根据黑龙江银保监局发布的《2021年一季度银行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数据显示,在该地区,投诉量居前5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龙江银行排名第4位,主要涉及信用卡投诉,2021年一季度龙江银行共发生56起投诉事件,同比激增366.67%。
 
上诉银行业观察人士也直言,龙江银行此举主要还是希望借助招聘中介、互联网平台优势获客拓展业务,但国内互联网信贷业务明确规定区域银行属地原则,确实存在违规之嫌。
 
事实上,在此之前,因个别地方性银行扩张意图强烈,出现跨区域经营或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业务区域,严重偏离定位,盲目无序扩张,带来较大风险隐患,监管已经下发相关通知进行约束。
 
今年2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并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从《通知》内容来看,银保监会充分考虑部分机构的实际情况,对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监管机构其他规定条件的机构,豁免适用上述规定。
 
但龙江银行并不符合这一规定,根据龙江银行2020年年报数据,该行在东北地区共有营业网点231家,城区支行166家,覆盖率为67.8%;县域支行59家,覆盖率为80.6%;农垦支行6家,已实现全覆盖。
 
离监管要求的过渡期大限还有半年多,龙江银行却依旧在“红线”边缘不断试探,除了联合第三方平台异地放贷之外,北京商报记者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龙江银行向兼职骑手发放的贷款存在未有明确合同、未明示年利率的情况。
 
资深银行业分析人士王剑辉指出,龙江银行应首先从理念上扭转并逐步深耕本地市场,除此之外,还可以拓展一些创新型合作服务,例如,拓展本地合作伙伴和外地合作伙伴在黑龙江省本地的经营活动,通过金融服务扩大对本地制造业、服务业的支持,通过此类方式使得本地市场的“蛋糕”能够进一步做大。
 
针对异地放贷、和第三方平台合作、未向借款人明示年利率等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多次致电龙江银行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始终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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