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转型小贷公司试点意见出台
2019-12-11 11:19:07   来源:华夏时报网   评论:0 点击:

网贷平台转型小贷公司的试点方案出炉。11月27日,本报记者获悉,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
网贷平台转型小贷公司的试点方案出炉。
 
11月27日,本报记者获悉,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简称“83号文”)指出,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主动处置和化解网贷机构存量业务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出借人损失。
 
83号文明确要求“网贷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以及相关主体应承诺严格落实转型实施方案,并承诺对存量业务承担兜底风险”;以及“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出资形式为货币),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5亿元”等等。
 
对此,互联网金融知名评论者嵇少峰发文指出,监管部门出台此政策既是对地方7+4监管格局的进一步明确,也是出于良性处置存量问题的需要。但是,对平台而言,其生存与发展的问题并未能在新政中得到解决,在全国小贷公司生存普遍困难的背景下,P2P平台转型小额贷款公司,只能说是方向之一,但肯定不是一条平坦的康庄大道。
 
转型全国经营的小贷注册资本门槛10亿
 
在P2P网贷行业退出和转型为主基调的大背景下,监管层多次提及引导具备条件的网贷机构向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机构转型。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正在会同有关地区研究制定P2P网贷机构向小贷公司转型的具体方案。” 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10月2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曾透露。
 
一时之间,部分正常运营P2P如何转型为网络小贷等成为业内讨论的热点。
 
近日,P2P转型小贷公司试点意见落地。上述“83号文”对拟转型网贷机构的基本条件,转型期限等等做了明确规定。
 
其中,在注册资本及出资期限方面,该文件要求: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出资形式为货币),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5亿元,且为股东自有资金,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足。同时,为提高风险处置和化解能力,小贷公司的首期实战货币资本还应同时满足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的1/10的要求。
 
对此,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张叶霞向本报记者坦言,转型网络小贷的准入门槛较高。
 
互金行业观察人士毕研广发文分析指出,从这一点分析来看,注册资本的门槛分开了一定的“档次”,但是整体也是提高的。区域小贷公司不低于5000万元,这个虽然注册资本金少,但是确实有一定的地域性限制。从转型角度上来讲,很多P2P都是全国开展业务,谁也不想在转型的时候“穿小鞋”。所以,申请地域级的小贷公司虽然注册资本少,门槛低,但毕竟是受“限制”,不会有太多。
 
他还进一步表示,全国性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这已经是相对较高的一个门槛,跟金融机构成立设立的“入门资金”差不多,值得一提的是,可以“分批”进行实缴,首期不低于5亿。可以看看,有多少P2P平台已经实缴到了5亿,不超过20家。也就说,大面积的P2P平台想转型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现阶段,能够一口气拿出10亿的公司不多。
 
此外,在存量消化方面,83号文也明确要求网贷机构在转型期限内完成存量业务清零,并要求实控人、主要股东及其相关主体承诺对存量业务承担兜底风险等等。
 
2020年1月底前完成小贷临时牌照审批工作
 
与此同时,83号文对转型小贷公司后提出多项指标约束,如网络小贷不得办理线下业务;原网贷机构的额线下营业网点应在1年内取消,并对借款余额进行严格等等。
 
“如此一来,之前从事车贷、房抵贷的P2P平台即使转型互联网小贷,也面临着业务不合规的问题。” 嵇少峰指出。
 
而本报记者也注意到,在杠杆率方面,83号文则提出,“因转型新设立的小贷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融资工具、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嵇少峰分析指出,当下全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平均杠杆率为1:1.1,极少量的杠杆多数依靠小贷公司的国有股东或有实力的母公司增信而形成,小贷公司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几乎为零,资产证券化也多数集中在BAT几家大型互联网企业手中,P2P转型后的小贷公司又有何能力获得5倍杠杆的资金来源?也就是说,P2P转型小贷特别是互联网小贷,一出生就面临筹措巨额出资、用股东借款的方式连续注资、压缩存量贷款、偿还社会投资人出借资金等巨大压力,流动资金面临着连续缩水的状态,很少有能力再去拓展市场、发展业务。
 
张叶霞则向本报记者表示,“虽然83号文将因转型新设的小贷公司融资杠杆放宽至5倍,但对于原来的头部平台来说业务开展仍会受到较大限制,并且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对发行主体资质有严格要求;最后是预计地区也存在差异,成功获准转型并不容易,很多平台会由于无法达到要求进入清退通道。”
 
而对于转型的时间安排,上述83号文也明确:各地应在2019年11月底前启动转型试点工作,申请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的,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申请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将转型机构名单及转型意见报网贷整治办和互金整治办征求合规性评估意见后,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转型试点工作要求的转型准备工作,2020年1月底前各地完成小贷公司临时牌照的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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