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出台“绿色发展贷”管理办法
2023-09-19 10:55:37   来源:中国环境   评论:0 点击:

日前,湖北省十堰市财政、地方金融、经信、商务、生态环境等10个单位联合发文,下发《十堰市市级绿色发展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这是十堰为推进十堰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助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
日前,湖北省十堰市财政、地方金融、经信、商务、生态环境等10个单位联合发文,下发《十堰市市级“绿色发展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这是十堰为推进十堰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助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源精准投向绿色低碳领域,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壮大,激发市场主体绿色发展动力所采取的实际举措。
 
“绿色发展贷”支持对象为在十堰主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依法登记注册申报有入库绿色项目的企业或入库绿色企业。入库绿色项目和入库绿色企业是按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规定,纳入湖北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包括: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6大产业及我市“四优”产业中的绿色食品饮料产业。
 
支持条件包括入库绿色项目(企业)的农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入库绿色项目(企业)的林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入库绿色项目(企业)的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入库绿色项目(企业)的建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4000万元及以上;入库绿色项目(企业)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入库绿色项目(企业)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入库绿色项目(企业)的交通运输、物流和仓储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入库绿色项目(企业)的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入库绿色项目(企业)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支持的入库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合理、有效的信贷需求;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符合市担保集团担保条件;符合省再担保集团负面清单要求。
 
支持采取融资用途、额度及期限、利率和担保费、反担保等方式进行,其中在利率和担保费方面,银行实行优惠利率,市财政按照贷款金额的年化利率2%标准贴息。市担保集团实行阶梯费率收取担保费,单笔500万元(含)以下的,担保费率年化0.1%;单笔500万元(不含)以上的,担保费率年化0.2%。市财政按照担保金额的年化率1%标准补贴担保费。
 
十堰市财政局连续3年每年统筹安排“绿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按10倍放大“绿色发展贷”规模,用于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和补贴担保费,根据“绿色发展贷”的运行情况,风险补偿和贴补资金可以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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