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文: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最高可贷款300万元
2023-05-22 16:13:24   来源:腾讯网   评论:0 点击: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不断激发创业活力,引导和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创业培训力度、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不断激发创业活力,引导和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创业培训力度、创业资金扶持、创业场地供给等多方面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鼓励措施。
 
加强培训+资金扶持
 
按照《通知》,云南省将对有创业意愿的在校大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每年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不少于2万人。在创业资金扶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可提供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贷款。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大学生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提供创业场地
 
在创业场地供给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创业孵化平台的指导,每年全省免费提供不少于10万平方米、5000个工位场地保障高校毕业生创业,其中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入驻省级创业孵化平台的大学生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场地租金进行优惠减免。对聚集30家以上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可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经认定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每年对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支持其优先申报省级创业园示范基地,并按规定给予补助。
 
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库
 
《通知》明确,要建立全省统一的大学生创业导师库,拓宽创业导师聘任范围,组建大学生创业导师团,校外创业导师数量与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000,驻校创业型导师每校不少于3名,依托省级创业孵化平台每年举办大学生创业实践营,选拔优秀创业大学生与创业导师结对,进行“一对一”创业实践辅导,给予高校毕业生发展方向把控、创业领域拓展、管理经验积累、社会资源对接等多元化帮扶。
 
开展创业周活动
 
根据《通知》,确定每年6月6日至6月12日为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周”,其间将开展创业周活动,评选“云南大学生创业之星”,组织创业论坛、“创业先行者说”等活动。依托“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等,举办“创翼云南”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择优评选一批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大学生,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激励奖补。
 
支持返乡创业
 
此外,结合“彩云雁归”返乡创业计划,引导更多大学生立足乡村振兴领域创业,面向返乡大学生,每年遴选一批结合地方产业特点的乡村振兴领域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创业指导、结对帮扶、融资对接、资金奖补等重点支持。在返乡创业园项目评审、奖补中,向大学生创业实体项目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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